11月15日晚间,豪美新材(002988)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其中提到华为问界等整车厂并非公司直接客户,公司只是问界整车厂的三级供应商。
在同日披露《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相关事项的更正公告》中,豪美新材在更正问界订单方面的表述时指出:公司的电池托盘材料主要通过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工、装配后供应于问界系列相关车型。
初步统计,2023年前三季度向零部件企业出货的应用于上述问界车型相关产品金额约479万元(含税),占公司前三季度销售收入比例约0.11%,10月份的出货金额超过1000万元,对公司目前收入、利润影响较小。
问界并非公司直接客户
11月14日,豪美新材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其中重点关注了汽车轻量化业务。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汽车轻量化业务的业务开展情况,同时说明公司是否与宝马、华为等公司有直接合作,是否为宝马、华为等公司的供应商或仅为相关汽车零部件企业供应商。
豪美新材在15日的回函中表示,公司目前汽车轻量化业务主要为电池托盘、防撞梁、副车架、电机部件、减震支架、动力托架等产品的材料及部件,其中电池托盘与防撞梁材料及部件是最主要的产品。
“公司提供的大部分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需要通过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工、装配后供应给整车厂,公司在该供应链中的定位是整车厂的二级供应商或三级供应商。”豪美新材表示,公司在投资者关系记录表中提及的宝马、奔驰、本田、丰田、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整车厂并非公司直接客户,“公司不直接向上述整车厂销售相关产品,公司对应的直接客户为凌云股份、卡斯马、长盈精密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供应的相关产品需要由上述零部件企业加工、装配后方可供应至整车厂。”
截止2023年9月份,豪美新材汽车轻量化业务的收入为8.4亿元,收入占19.81%;汽车轻量化业务净利润5022.34万元,净利润占比40.40%。相比之下,2022年度汽车轻量化业务的收入为9.33亿元,收入占17.24%;汽车轻量化业务净利润1251.89万元,净利润占比11.24%。
截止2023年9月份,豪美新材汽车轻量化业务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凌云股份、长盈精密、联伟汽车、英利汽车、卡斯马,合计实现销售收入6.32亿元,占比为75.20%。
问界整车厂的三级供应商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量化分析“280个车型定点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及问界M7量产与公司业务的关联性,并要求说明“一定的订单增量”的具体情况。
豪美新材回复称,由于公司所供应的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目前多数外资、合资以及部分内资整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进行材料认证。整车或者零部件企业就特定车型的某个部件或材料选择确认供应商的过程,又被称为“项目定点”;材料供应商取得该项目定点,对应车型的材料供应项目被称为“定点项目”。
“目前公司与零部件企业在进行项目定点时,往往可以对应到具体整车厂及车型,从公司所供应的材料到整车厂是一条可追溯的供应链。”豪美新材谈及定点项目对公司的影响时表示,项目定点至车型量产周期一般为3-12月,“定点项目对应的车型量产后,公司向零部件企业提供对应的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取得销售收入。”
豪美新材同时强调,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公司披露的280余个车型定点项目的陆续量产交付,后续的收入亦主要来自于现有已量产在生命周期内定点项目的持续供应、已定点项目进入量产后的供应以及新取得的定点项目量产后的贡献。
截止2023年7月,豪美新材已经取得280余个定点项目。
对于问界系列(问界M5、M7),豪美新材先后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取得M5、M7项目定点,对应的直接客户是零部件企业,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为电池托盘材料。“公司生产的相关材料由零部件企业加工成电池托盘后交付至动力电池企业,再由动力电池企业加装电芯等之后形成电池包,交付给整车厂。”豪美新材表示,在上述供应链中,公司作为问界整车厂的三级供应商。
2022年及2023年,豪美新材通过零部件企业向问界系列出货金额(含税)分别为:2022年间接向问界系列出货金额7269万元,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34%;2023年1-9月间接向问界系列出货金额479万元,占同期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34%;2023年10月,间接向问界系列出货金额1099万元,占同期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98%。豪美新材特别指出,2023年10月出货金额相对于2023年1-9月份增加主要来自于问界M7量产后,公司对应通过零部件企业的出货量增加。
承认相关表述不够严谨
在近期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以及11月9日、11月13日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豪美新材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情形,也是深交所在关注函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对此豪美新材表示,从材料企业到部件企业以及整车厂是一个可追溯的供应链条;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在从材料到整车的供应链中作为二级供应商或三级供应商真实存在;公司在10月30日、11月3日披露投资者关系记录表中“已取得共280个车型定点项目,客户覆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车型,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的表述不够严谨、准确。
豪美新材坦诚,公司不直接向宝马、奔驰、本田、丰田、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整车厂销售相关产品,上述整车厂不是公司直接客户;公司对应的直接客户为凌云股份、卡斯马、长盈精密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提供的大部分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需要通过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工、装配后供应给整车厂,公司在该供应链中的定位是整车厂的二级供应商或三级供应商。
不过豪美新材也强调,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询问时,明确表示问界系列产品在目前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的占比不高,并进行风险提示,因此公司不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行为。
为更完整、准确的披露上述情况,豪美新材对相关表述进行了更正,并于同日披露《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相关事项的更正公告》。关于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描述的更正为:
汽车轻量化业务方面,公司的定位是整车厂的二级供应商或三级供应商,公司提供的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通过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工、装配后供应给整车厂。
公司的直接客户主要为凌云股份、卡斯马、长盈精密等汽车零部件企业,相关产品终端应用涵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车型,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相关车型。
关于问界订单方面的表述更正为:公司的电池托盘材料主要通过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工、装配后供应于问界系列相关车型。初步统计,2023年前三季度向零部件企业出货的应用于上述问界车型相关产品金额约479万元(含税),占公司前三季度销售收入比例约0.11%,10月份的出货金额超过1000万元,对公司目前收入、利润影响较小。
跨界投资索尔思光电系的说明
对于豪美新材跨界投资索尔思光电事项,深交所要求公司做出进一步说明,先向索尔思成都提供4000万美元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相关借款的性质说明是否涉及财务资助。
豪美新材回复称,本次投资因涉及认购境外企业股份,向索尔思光电支付投资款前,公司需完成办理对外直接投资(以下简称“ODI”)手续。鉴于该手续耗时较长,为锁定本次投资机会,在完成本次投资之前,公司需向其境内子公司索尔思成都支付部分款项,待完成相关ODI手续后再由索尔思成都将向公司偿还上述款项作为公司股份认购款,最终取得索尔斯光电5.79%股权。因此,本次交易的实质是一个以增资的方式认购索尔思光电新增股份的财务投资行为。
豪美新材强调称,在本次投资交易中,尽管公司最终目的是认购取得境外企业索尔思光电发行的D轮优先股并成为索尔思光电的股东,但是按照协议约定款项支付安排,在投资款支付后,所投资标的对应股权取得之前,公司与索尔思成都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仅应用于芯片和组件产能扩产、新产品物料采购、新产品研发、商务拓展、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性用途。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在回应跨界收购光通信相关领域资产的原因、必要性以及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问题时,豪美新材直言,现有业务不涉及光通信相关领域,公司现有业务与索尔思光电相关业务不存在协同性,“但是,公司2021年5月成立了专门的投资团队并确定公司投资方向为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光模块属于人工智能领域的算力基础部件,符合公司战略投资方向。”
豪美新材表示,公司此次对索尔思光电的投资是出于对光模块行业发展前景的看好,为分享光模块行业发展机遇,进行的一项财务投资行为,“公司在光通信领域尚无人员配置、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相关储备。”为此,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索尔思光电5.79%股权,不参与索尔思光电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投资完成后,委派一名董事的目的为对索尔思光电重大事项以及重要决策的知情和参与权,更多是出于风险控制的考量。